相關資訊參考網站: (可先看一下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有個概念和方向)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 外國人申請中華民國簽證相關手續及說明
(參考第3項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流程表pdf檔)
Pasona--台湾でお仕事さがし (日文網站)
這篇是我們辦手續的經驗&步驟
因為老公在台灣有工作在身, 無法回日本一個星期以上的時間
所以除了辦來台短期停留簽證是在日本辦之外, 其餘都是在台灣申請辦理的
也有朋友的老公是在日本辦好配偶簽再來台灣換居留簽的做法, 這就要自己在去查查看資料囉
辛苦製成,網誌內容請勿任意轉載哦!
除了前面括號(日本)是在日本辦理之外, 其餘全都是在台灣辦理申請
① 日本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申請日本良民證 (無犯罪記錄證明/警察証明書)
須本人帶著護照申請, 不可代辦。
申請所需時間:2~3個月 (良民證申請下來, 交流協會會以電話通知)
到了申請窗口後, 工作人員請老公填寫
1.警察証明書発給申請書
2.指紋原紙 (取左右手指+手掌的指紋)
然後工作人員會拿老公護照去COPY, 以上申請書填寫完成後, 就完成申請手續囉!
PS:可直接在日本當地警察局申請, 文件申請時間約10天左右,
並須經過駐日交流協會做驗證並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② 帶老公體驗台灣照相館 拍大頭照
下面申請文件需備妥六個月以內, 2吋(4X5cm)大頭照數張
近照和遠照我們各洗8張可備用。
③ 到外國人健康檢查指定醫院做健康檢查 (連結可點入看有哪些指定醫院可做檢查)
本人帶著護照、兩張2吋大頭照前往醫院做檢查 (我們是到高雄醫學院)
健康檢查項目可以在這邊下載哦!
陪老公在醫院抽血, 問診, 照X光後, 繳交NT.1750 就完成了健康檢查囉!
健康報告書約10天出來, 可選擇自取或郵寄。
PS1:日本國申請者免驗腸內寄生蟲糞便檢查。
PS2:也可直接在日本當地指定合格醫院做健康檢查, 但須經過駐日交流協會做驗證並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④ 申請台灣戶籍謄本
太太帶著身分證到戶政事務所申請
戶記謄本的記事備註地方一定要有記載配偶國籍及外文姓名之事實
我申請3份全戶, 2份個人的備用。
⑤ (日本) 交流協會申請停留簽證
我們是去台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福岡分處辦理
帶著護照、日本戶籍謄本、台灣戶籍謄本、大頭照數張、太太證件(身分證&護照)前往
申請90日天停留簽證 (注意:"不得"加註「不得延期NO EXTENSION」) 單次¥4,500
交流協會的服務人員都很親切, 一一請老公填寫需要的申請書等等
我們是下午1點到, 服務人員說約2個小時左右後就可以處理好了
(處理時間還是前往前先打電話直接詢問當地辦事處比較好哦!!
我們當天可能辦事的人不多才可以那麼快也不一定^^)
⑥ 警察局申請台灣的良民證 (可代辦)
我拿著老公的護照正本和影本一份還有印章, 連同委託書和自己的身分證, 到高雄警察總局的外事科辦理
只要以前曾經有拿過留學簽或工作簽來台灣, 甚至免簽3個月來台灣待滿將近90天也需要申請這份台灣良民證
(初次來台者免附國內良民證)
到了之後填寫"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有寫老公名字的地方我有蓋章)
然後把老公的護照和影本和我的身分證交給服務人員
一份NT.100 約3個工作天可自取或郵寄
PS:委託書有需要可以留下E-MAIL, 會直接寄資料檔到您的信箱^^
⑦ 領台灣的良民證 (可代領)
帶著收據即可領取
⑧ 帶著護照到交流協會拿日本的無犯罪證明並認證
交流協會日本的無犯罪證明須本人親自領取
當場服務人員會問是否要直接做"認證" (當然要做認證囉!!)
還會給您接下來要申請居留證需要做的事項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地址 & 台灣地方法院公證處共3張A4紙張
經交流協會認證後的無犯罪證明會放入信封並封口蓋章(不能自行拆封,拆封無效)
⑨ 到高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做 日本的無犯罪證明 外交部之認證
本人帶著護照、護照主要面影本, 並填寫"文件證明申請書"交給外交部人員即可
人員核對後, 開申請證明付款單要我們到同樓銀行繳款 NT.400 等2天後領件
PS1:日本的無犯罪證明可請外交部人員幫你影印一份回家自行翻譯用
PS2:此認證不知道是否可代辦, 但辦好可拿收據代領
⑩ 製作 日本無犯罪證明 中文譯本
很簡單, 就直接照著日文無犯罪證明寫什麼, 就翻成繁體中文用WORK製作就OK了!
⑪ 到高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領日本無犯罪證明之認證
拿著收據和身分證, 即可領取老公的認證過無犯罪證明
⑫ 日本無犯罪證明並附上中文譯本到法院公證
帶著這兩份資料和身分證一起拿到高雄地方法院公證處 (鳳山區國泰路二段96號) 做公證
到了法院, 步驟一步一步都有服務人員教你怎麼填寫及帶領
約半小時~一小時就可辦好, 公證費NT.500
PS:翻譯者是誰, 就要翻譯者本人帶著身分證前往公證
⑬ 高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申請居留證
本人帶著上面那一堆努力申請過來的資料和太太一同前往辦理 (太太帶著身分證前往)
1. 大頭照(近照)一張
2. 護照正本
3. 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我用個人戶籍謄本)
4. 經交流協會, 外交部之認證並經法院公證過的日本無犯罪證明附中文譯本
5. 指定醫院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
6. 台灣良民證
並填寫"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一併送出即可
移民署人員審核資料齊全後, 會收停留改居留審核費NT. 2200
然後第一次新申辦都是核發一年簽證, 所以會再收NT. 1000
資料送出, 繳完錢後就宣告申請居留證已經快到終點了~~~
工作天約10天後, 就可以領取居留證囉!! (收據上會有領證時間)
PS1:首次申請夫妻雙方一定都要到場辦理
PS2:一年到期後要辦理延簽, 太太可以幫先生代辦, 不需兩人都到場了
⑭ 去 高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領居留證到手!!
帶收據及身分證即可代領
登登!
這讓我們花了好多時間和路程才得來的果實阿阿阿阿阿
從步驟1開始(4/25)到今天(7/18)步驟14, 花了將近3個月的時間~~~居留證終於到手拉!!!!!
我們總共用掉了大頭照5張 (三近,兩遠) 、個人戶籍謄本1份
奔走的距離~~~無法計算!!(淚累)
但拿到果實, 心情是無比的開心~~ 等等晚上要來吃大餐慰勞一下了
PS1:請一定要當場核對居留證上的資料(姓名英文拼英、出身年月日等等)有無錯誤
其實今天拿回家才發現入管局竟然把老公名字拼音中的一個英文字母打錯了!
所以很討厭的~~我明天還要再跑一趟入管局!
哀~~~~真不敢相信連這種重要文件姓名的小地方還會搞錯, 真的很受不了
但居留證是下來了!所以這篇文章就生出來啦!!希望明天去更改時能現場直接更換正確的居留證囉!
插曲:我們以為要有日本的戶籍謄本當結婚證明, 還特地請公公幫忙申請日本戶籍謄本寄來給我們
(那時候我們快要回日本才想到, 整個就是超緊張+很趕)
然後在福岡交流協會做認證, 2份花了¥2,700
沒想到在步驟13最後要申請居留證的時後才知道根本不需要, 只要台灣的戶籍謄本上有登記就可以了
呼~~~因為自己多吃了這個虧, 多花了不必要的錢!
希望未來~遇到跟我一樣情況的姊妹們, 能少吃這個虧哦^^
結論:辦個居留證比結婚登記還麻煩, 看之後換我去日本要辦日本居留證也要頭大了吧......汗
2012/4/3 新增
外籍配偶在台居留滿4個月後(中間不能出境), 就可以參加國民健保
太太可幫先生代辦
先去太太的投保"區公所"辦理老公 "加保手續"
帶著老公居留證, 太太台灣戶口名簿, 太太身分證
辦完後約3~4個工作天, 即可去健保總局辦卡 (帶先生2吋大頭照一張) ~ 就完成手續了!
ps: 若是超過4個月後想要加保, 健保局會追朔從滿4個月開始的健保費哦!
例如老公是1/1領到居留證, 5/1滿4個月但未馬上辦理健保, 10/1想要入健保的話
會追朔5/1~9/30這期間的健保費哦! 而不是從10/1加保後計算! 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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